婚姻问题!!急!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00:46:40
当事人:我姐姐
因为我把她婆妹(9岁了)和我姐接到我家来玩,到了晚上的时候她婆妹自己藏起来了,大家喊她,她不应声,(她婆妹在家就有这个习惯)大家都找了2个多小时才找到,可回到他家后我姐的公公却把一切的责任推到我姐的身上,还口口声声的骂我姐,要不是他婆婆的阻拦他公公就打了我姐,最后还说让她走并且永远不要再走进这个家门,断绝一切关系。
PS:事情经过我就不多说了,具体就是他公公的不对还无理取闹,我姐忍受不了,想离婚,(我姐他们结婚时没有结婚怔,有一小孩已经2岁了,现在我想知道他们如果离婚后家产怎么分)
家庭情况:在他们结婚后盖了一座价值10W的房子,(截止目前为止大约有1年了)现欠债4W,他们离婚后这个债该怎么还(其中有1W是借我家的)
我姐夫哥说此事让我姐姐看着办。
【我想知道 如果这件事情通过法律来解决我姐能不能得到好处?】
请各位懂法律的提出点建议,我在着先谢谢你们了!

如果她们在盖房前巳领取了结婚证该房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每人分一半,四万债务也各承担一半,如果有有效证据证明他借了你家-万,可以在协议中写明你家的债权由你姐偿还,这样你姐离婚时可得百分之五十房产和另外一万元债务。如果她们到目前尚未领取结婚证只能算事实婚姻,必须先补领结婚证后才可办理离婚.

哎!这样的公公还真不少,幸运的是我老公对我还算好。你姐夫说的就不是人话,他一个男人把难题推倒女人身上,还象男人吗?离婚后,如果有欠条,钱还好要些。如果没有就麻烦了。孩子你们想要的话,肯定能要来。他们应该付抚养费的。结婚不满三年的,一般情况下自己带走自己的,也就是你姐可以带走陪嫁的东西。照你所说的,她的婆家不会给你姐半点好处。顺便说一句,不要为了眼前的利益,搭上一生的快乐

虽然没有证。但是属于事实婚姻,法律承认你姐姐的地位。如果有殴打谩骂情况最后录下来,找妇联直接寻求法律保护。千万不要找什么村委,那个咬舌头的老太婆们很套样的,到时候反咬你姐姐克夫,不要脸什么的。

一、你们的婚姻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第六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死亡,另一方以配偶身份主张享有继承权的,按照本解释第五条的原则处理。

二、财产问题

你可以看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http://www.szlihun.cn/4a.html说的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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