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一规定,具体出自哪个法律哪个法条?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3 23:29:14
死缓犯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12年,注意从死缓2年执行期满第2日起计算,即不含死刑缓期执行的2年。
请问这一规定,具体出自哪个法律哪个法条?

出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根据刑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若干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若干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死刑缓期执行罪犯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十二年(不含死刑缓期执行的二年)。

根据《刑法》第81条的规定,对犯罪分子适用假释应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必须已经执行了一定的刑期。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必须已经执行了原判刑期的1/2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必须已实际执行10年以上。
对于死缓犯减刑的犯罪分子,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12年(不含死刑缓期执行2年)。但如有特殊情节,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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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九条 根据刑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死刑缓期执行罪犯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十二年(不含死刑缓期执行的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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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条 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刑法
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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