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抓获盗窃者,收购赃物者如何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2 07:23:04
我的一个开废旧收购的朋友明知是来路不明的机械,以低价收购了,我朋友与那个卖赃物的人并不认识,只是当时贪便宜收购了打算转手卖,然后被报案人发现举报给公安机关,现我朋友已经被刑事拘留,后来打听到,现在公安机关没有抓到盗窃人,请问我的朋友将会受到什么处罚?

  1. 明知是赃物而收购的,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2. 如果是不知情的,不认为是犯罪。

  3. 盗脏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所以赃物应当退还受害人。


  《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抓不到上家,这事得轻判,因为证据不全面。要看具体情况,实践中定罪量刑要看许多情况,如态度、后果、退赔、自首、揭发、检举、立功、主从犯、未成年、累犯、未遂等,另要考虑证据情况,按你所讲,如条件允许,可委托律师辩护,可争取轻判。

实际操作当中,盗窃者如未抓获,是不能确定你朋友收购来的东西是赃物的。除非警方有足够证据证明那些东西是赃物。楼上说的只是原来的“收脏罪”,换个了说法。

如果你所述“不明的机械”已确定为赃物,根据你的描述你的朋友已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 一般来说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根据这些机械的价格,你的朋友会获得相应的刑期(拘役或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