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承,大家帮我出出主意。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07:17:48
请问大家,我父母结婚有20多年了,但是06年我母亲去世了,有一套住房(房产证上时我父亲的名字),没有积蓄(积蓄母亲看病花完)。
今年(09年),我父亲又要和刚认识的一女结婚了,目前还是那套住房,父亲靠3年打拼存有20多万积蓄。
我父亲跟我关系挺好,表示他要把财产全部给我一个人,他跟那女人只是生活上的伴侣。
现我有疑问:
a 他结婚前房产应该是他的个人财产,过户给我这个没问题吧。
b 现在他结婚了,他的积蓄是否要算他与现在妻子的共同财产,以后将由我和她一起继承?是否可以通过遗嘱公证,但是遗嘱公证我又担心它的不确定因素。
c 他结婚后所有收入和再购的房产应该是他们夫妻共同财产了吧?如果我想继承需要通过什么方式来实现呢?单方面赠予应该没有法律效应吧?
d 我已经参加工作,继母对我未履行抚养的过程,我对其没有赡养的义务吧?(她有一女儿)
:我是独子,已经成家,不跟父亲一起住,因为我跟我父亲关系挺好,继承之类的事都不想跟我父亲提,想让他幸福,不反对他结婚,房子还是想让其继续居住,也不想问其要钱。但是怕以后问题会复杂,且权益受损。请给我建议。万分感谢!!!

a 婚前房产不一定是他个人财产 但肯定和你继母没关系
第一 如果房子是在你父母结婚登记之前买的 算你父亲的个人财产 和你母亲无关
第二 如果是他们登记之后买的算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你母亲没有遗嘱 并且你母亲还有父母的话
那么就是你父亲(配偶)你(子女)你姥姥姥爷(父母)均等继承她的遗产(一半房产)
如果你姥姥姥爷不反对的话 过户给你没问题

b不算 他们二人登记之后的家庭收入才算夫妻共同财产 以后那3年的积蓄这能由你和你爷爷奶奶来继承
公正遗嘱是是法律效力最强的 是因为其他形式的新的遗嘱 比如口头的 自书的 代书的 这些即使是立遗嘱的日期就是死者死亡前一刻他也撤销不了公证遗嘱的效力 只有一份新的公证遗嘱才能撤销前一个公证遗嘱

c算夫妻共同财产 单方面赠予只有对他所有的一半财产有效 他无权处分你继母的财产 如果想全部继承你父亲再婚后的财产(只是他的个人财产)公证遗嘱是最好的选择

d因为你们之间没有抚养关系 所以你和你继母的这个父母子女关系随着他们的婚姻关系消灭而消灭(死亡时婚姻关系消灭的一个原因) 换句冒犯的话说 就是在你父亲在世期间你对你继母有赡养义务

老房 你父再婚前财产 能过得过户 现金能存你名下的存 现在赠与你 不麻烦 没纠纷
(尤其现金 你父有支配权时,夫妻共有 但你父自己私存 能支配)

你是你继母 继子 你不养她 可以 但以后不能分她财产 包括夫妻共有财产中 部分

婚后房子 家电 共同存款 夫妻共有 这就是现金的问题 就是你父可支配 花在新家就是夫妻的了

如果 继母一女 认定赡养你父 有继承权
与你继母 你 3人 同等继承权

继承 你父 夫妻共有财产中 你父部分

这是说 你父先出事 但愿别 还是老两口好好过日子吧

现在活着 你想争取什么 和你父商量 能办好 尽量办 ...最好也对你继母好点 让邻居都看见

1、没有问题。
2、遗嘱公证具有确定性。
3、结婚以后,如果没有约定婚内财产归属,则算共同财产。你还可以继承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