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过试用期,未签合同,老板有意辞退我,我该如何维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15:55:08
我所在的公司是个小公司,当初说好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后加薪并签劳动合同。可是,两个月后,老板以经济危机为由拒绝加薪也没有签正式的劳动合同。我这在里工作了5个多月,老板现在有辞退我的意思,因为我看到公司邮箱又有应聘信,我该如何维权呢?
注:最麻烦的地方是,我们公司没有出勤机,没有打卡记录,工资发现金,没有工资条,如果真的去告他,我从哪里搜集证据呢?难道要人证?真到那时候,公司的同事肯定是不会给我作证的,我该怎么办呢?
谢谢各位那么快就有那么多回答了。这个公司是不考查出勤的,我做的行政方面的工作,所以都是固定工资,也没有工资条。比较有力的证明只有每月的报销单,可是那些我都已经交给财务了(财务就是老板的侄子),保险没有。谢谢3楼的,好像我有签过字的提单的复印件。

你入职有没有填写过登记表一类的文件,或者你负责的业务中有什么留下你的痕迹的文件没有?比如负责办公室接收文件在接收簿上签过字,或者经手过的合同,凡是有一点蛛丝马迹的东西你现在都要不动声色的去搜集,如果所有的物证人证都没有,可能仲裁立案会有困难,即使立上,你的主张也需要证据来支持。

1、如果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的理由,则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赔偿金的计算按《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2、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属违法行为,你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向单位索取二倍的工资。
3、按你所述,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违法,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他们要拿得出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证据,因为有关法律在这方面的规定如下:
a. 要证明劳动关系,按照“劳社部发〔2005〕12号”《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b. 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

2个多月试用期没有签合同公司辞退我违反劳动法的能要求公司补偿我一个月工资3个月金吗 未签合同被用人单位辞退 “违法公司制度被解雇”公司该赔偿我的损失吗?(我已过试用期两个月了,但公司还没给我签合同) 我已过试用期,但还未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如果我要离职,是不是随时可以提出离职? 我在试用期内被无故辞退 试用期已满,但后一个月未签合同,工资怎么算? 试用期没签合同,做了2星期我炒了老板,工资一直拖,有什么办法吗? 我现在还是试用期,跟公司还没有签合同想要辞职。老板说要等他们招到人才可以走? 未签合同被辞退有否赔偿? 请教!我试用期过了二个月公司还没有帮我签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