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至今还没有人对安意如的抄袭进行法律诉讼?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2 06:49:07
郭敬明的“梦里花落知多少”当被抄袭人发现后迅速进行了法律诉讼。
可是安意如的抄袭范围比郭的广的多,受侵权人也不止一二,为什么没有人对此进行法律诉讼?

1、我国《著作权法》里,抄袭和剽窃是同一个概念,有原封不动或者基本原封不动地复制他人作品的行为,也有经改头换面后将他人受著作权保护的独创成份窃为己有的行为,都是抄袭。至于如何界定抄袭和雷同,我国目前的规定是:“引用非诗词类作品不得超过2500字或被引用作品的十分之一。”

2、但是对于网络侵权案件来看,网络取证:比较困难。
网络作品容易复制也容易修改,网络上的发表时间也可能是事后更改的,相同的内容更是难以判断谁先谁后,因此两篇内容一样的网络发表作品,取证是比较困难的。安如意如果确有抄袭嫌疑,但是单看一个人或者单方面的的举证肯定是是不够的。

3、受害人的维权意识不强。

如果被侵权人不提起诉讼的话,别人是没有权利起诉的。

虽然安的抄袭范围比较广,但可能是因为人数多,涉及到每个人的,都是很小一部分,大家都不待去起诉,毕竟打官司是个费时费力的事,并且有可能冠上“炒作”之嫌。

并且,对于是否是抄袭,也会有争议。如果她抄袭的本领很高,处处都像改写,那样有可能会规避法律。

北京市中仁律师事务所刘兴成表示:

“对安意如是否抄袭,需要从数量和质量两方面分析判断,“一般来说,如果在书中连续抄袭500字以上,可能就有抄袭的嫌疑。但在安的书中似乎不存在这样的情况,原封不动地引用的文字很短。
对这种模糊的抄袭事件,在法律方面缺少相关标准。”

没有可炒作的成分,当然没人去诉讼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