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交通事故总损失先减去交强险1万,然后剩下的部分按责任比例分担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04:24:55
为什么交通事故总损失先减去交强险1万,然后剩下的部分按责任比例分担
这有何依据吗
我父亲被面包车给撞到啦 交警来判了个同等责任 我和双方个拿了一半的费用 现在肇事方说先扣除交强险的一万 在按同等责任分配 他说的有道理吗 我感觉交强险是赔我受害者的 就应该算受害者的费用计算
我的情况是这样的 我现在拿了1.8万 对方也拿了1.8万 总计是3.6万 对方说减去1万的交强险 那么不就 3.6-1=2.6 如按同等责任摊的话 我们各拿1.3万 那么我还要再赔他0.5万 也就是说赔我的交强险1万还要给他0.5万 那不等于交强险的钱也就对半分了吗? 也也就不符合交强险的条款了吗? 交强险明确说是赔受害者的损失吗? 再说交强险那条说了先减去交强险的1万 在按同等责任分担呀 在不合情理呀 再说交强险是强制执行的 就按交强险的条款说明这个保险受益人是受害者 虽然是交强险是对方投的保 但受益人不是他 所以对方无权平分交强险的赔偿 大家说说我的想法对吗 现在有很多因为交强险的事很不解

应该这样算吧,双方损失一共3.6万,司机的保险公司会赔你1万,那么剩余损失为2.6万,因为你们是同责,按过错的话,剩余损失对半开,你出1.3万,他出1.3万。这完全符合交强险的规定啊。
如果按你的算法,那么你出1.8万,司机出1.8万,然后保险公司出1万,那么岂不是总共付给你4.6万了?你总共花掉3.6万,却拿到4.6万,岂不是额外拿了钱了?
保险的原则是补偿原则,就是你损失多少,最多就补你多少。不会让你从中得利的。
应该是你理解有些偏差了,并不是司机和你平分了赔偿金,而是说,由于交强险的存在,使得你们的损失都降低了。

在这起交通事故中,司机也是受害者,应该享受交强险的赔偿。如果保险公司的一万元赔偿金给了你,当然应该分给司机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