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样的情况一般会刑事拘留多久?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4 07:14:17
我听知情的朋友说伤的不重的,就点皮外伤,烫焦了点皮,警察说蛮难办的,我们估计是警察现在不让双方沟通的,是不是就是想吓吓家人,想把其他人抓到呢?
广东胡律师:
补充回答:不要自己在那儿乱看猜想,赶紧找个律师去看守所了解情况,能够走走路子。
如果你老公构成刑事犯罪的话,那在刑事拘留37天后就会被羁押,家属是见不了的,赶紧找个律师去看守所会见了解情况,别耽误了。
那要看对方伤得重不重,伤的重的话,判刑很正常
如果受害人不愿意私下解决的点有点麻烦了,应该会有故意伤害罪判。3下以下吧。
一般刑事拘留了,作为刑事案件处理,会判刑的。
用警棍电伤人 应当被认定为是故意伤害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认定故意伤害必须满足以下几点
1、要有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2、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是非法进行的
3、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损害,才能构成本罪
只是一般性的拳打脚踢、推拉撕扯,不会造成伤害结果的,则不能以本罪论处。伤害结果其表现可多种多样,有的是破坏了他人组织的完整性,如咬去鼻子、砍断手脚;有的是损害了他人器官的正常功能,如听觉、视觉、味觉丧失,精神失常等。但就结果的严重程度而言,则有3种形态,即轻伤、重伤或死亡。如果没有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如没有达到伤害等级或虽达到等级却属轻微伤,则不能以本罪论处。
所谓轻伤,是指由于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于轻微伤害的损伤。鉴定应当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害及后果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所谓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丧失听、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以及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损害的伤害。
至于具体判处什么 还得视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