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种情况分居2年能判决离婚吗?是否应对妻子进行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13:54:10
我和妻子是再婚夫妻,在2年前妻子提出离婚,后又复婚。复婚后好日子不长,妻子经常与朋友玩到深更半夜而归,夫妻感情出现危机,并且基本无夫妻生活。现妻子在深圳工作,而我在湖南,由于长久分居,我不太适应,所以提出要妻子回来。妻子以工作不好找,而且现在在深圳的工资又高为由,不肯回湖南。所以我提出以分居2年为方式离婚,妻子不同意离婚,现在感情比较僵。有一点得提出的是,现在我妻子已暂无生育能力,在5年前曾有过2次怀孕,后因违反晚婚晚育而自行进行药流。在湘雅医院久治无效之后,妻子便应其家人的要求转去深圳治疗,至今未果。现在我由于双方生活方式差异太大而提出离婚,而妻子及其家人以现在已不能生育为由,提出离婚就要赔偿的要求,请问:我这种情况如果分居两年是否可以由法院判决离婚?而如果离婚是否应对妻子已暂不能生育进行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年修正版)中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你这种情况,协议离婚不成,就去法院吧,你们的感情已经破裂,至于财产分配,你妻子要求的赔偿,应该不能成立

可以的,婚姻法上有明文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