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事派出所如何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13:40:42
我是广西大学的学生。前几天,某同学在西大门口遭骗1250元,隔日在同一地点又见此人,同学跟踪并报了警!警察不费吹灰之力便将其抓获,完全得力于同学自身的“冒死”跟踪!(报警后10来分钟警察才出现……事后才发现派出所却只在附近布到500米的高新火炬路)

然而审讯时颇费功夫,但功夫却只是费在询问同学的事情由来,所谓做笔录……2小时后打发同学离开,等候消息……此时同学历时两个多小时好不容易回到学校又遭传讯……仅做笔录,又打发离开……走之前同学问:可否追回损失?,答曰:这个很难说。

次日再传,曰:骗子家属无意前来交纳赔偿金,所以只你能从他身上收缴的370多元中抽取270元赔偿给你,至于骗子,扣留10日后释放,另外两个共犯你们什么时候看到再告诉我们,或许才能追回些许损失。至于骗子那手机作为作案工具收缴……(拜托……那手机我同学已经买了,只是被骗子偷偷调包而已…就算是作案工具那也是拿我同学的手机作为作案工具,如今既已找回,理应归还!)

同学不服,再次找到派出所,此时负责的教导员不在,咨询一警员,警员怒曰:你这事刚才教导员不是处理了么?! “可是……”同学欲答,却遭警员打断“可是什么可是?!你不懂就听我们的!这就是法律!这就是依法办事!”……
恳请律师回答,法律规定是这样的吗?

事情处理虽然不尽人意,但处理得也说不上错.

1.被骗金额构不上犯罪起诉,只能按治安处罚条例对当事人进行拘留十日.
2.当事人没有偿还能力,也没有谁愿意替他垫付你被骗的钱,那能收回多少算多少咯.
3.手机.如何证明手机是你朋友的?如果证明你的手机是被骗的?

算了吧,人们不老是说事在人为吗?法,不可能面面俱到.对吧?执法人员的办事态度\方式让你不满,又是这样的一件小事,你还能想咋样?

派出所处理完全正确。
“扣留10日后释放”这个表述好象不对,而应该是拘留10日,是治安处罚,表明这个案件是治安案件。按规定,被骗的钱能追回最好,不能或追不回的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