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土地租金与追索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2 23:34:10
我1999年在A地租了块地开煤厂,然后到了2001年A地就开始修路了, 生意就不太好,当时就拖欠了A村的租金,后来到了2002年A村起诉了,欠他们15000 ,后来法院起诉后,我们双方当事人经过协调先支付了10000元(这10000元是当时支付给了法院,),然后剩下的5000打了条子,但是事后A村代理人(相当于村主任)考虑到修路给我们带来了影响,就说剩下的5000元就不要了,但是只是口头说了,也没有写条子什么的 ,现在2009年9月了,法院突然找来说审理积案 ,说那10000元直到2009年A村才领走, 剩下的5000 又要,但是这期间法院和A村从没和我们联系过 。我们感到很疑惑, 因为当时以为就算是解决了的事,现在不知道为什么。 我们觉得有可能当时的村主任有贪污的原因,现在村上在审查他经手的很多事情 。
现在法院又来传了, 我应该怎么办?

你看下你的欠条写的还款日期是何时,另外这七年时间里他们是否找过你要钱,是何时找的.如果没有找过你,那这5000元你可以主张已过诉讼时效.

村主任当时是否是出庭时的A村代理人?
如果是,跟他书面确认一下当时口头免除的5000元那部分债务,提交给法院。

这种情况会有的,法院处理积案,法院那边没留凭据说村主任不用你还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