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没收学生的手机犯法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16:49:41
昨天1同学借我手机去上上Q,结果给老师发现了,就过来收了,收了直接放进口袋,下课了,我和那同学叫他还他不还,我说叫我家长来拿,他说叫来也不还的,还很牛的走了,我就1直跟著他,他1直不归还,见我班主任来了,就把手机给了班主任,自己跑了,班主任说两星期后给我,那这段时间算是以不正当的手法扣留他人物品吗?昨天看了点资料,我带手机回校是我的不对,我只是违反了学校的规章制度而不是违反了法律,这说法对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五条规定,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怀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以上的法律是否真的存在?如果他看了我手机裏的东西算是侵犯他人私隐吗?如过手机花了又触及到那些法律呢?我手机是刚买没多久的,3000多啊,我筹了很久了,要是手机的话费少了又该咋办?我是会成的人,如果想起诉的话要去那裏?请相关律师为我解答1下,谢谢!

犯不着起诉,向教委和学校投诉就行,学校就怕家长闹
话费少了,打出清单给他,该赔就赔
侵犯了隐私,就赔礼道歉。

就算学校有规定,按照法律老师没有权利没收手机。看你的手机短信也是侵犯你的隐私。他只是老师不是你父母不是警察,没权利对你这么做,就是看你小欺负你呢,但凡你强硬点,他立马就泄气了。

第一:根据《物权法》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以及第四条之规定 :手机是属于你的私有财产,你对该动产具有完全的所有权,使用权:并且他人不得侵犯。所以老师无权占有你的私有财产。

第二:根据《物权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你可以要求他停止侵害恢复原状。

第三:对于学校的规定,首先学校规定的只是不能带手机,并没有赋予老师没收学生财物的权利,老师可以批评教育,但没有依据这样做。假设你的学校规定说老师可以扣押学生财物的话,则该条规定明显违法。《物权法》属于国家民法体系,具有法律效力和强制力,学校规定属于一般的道德行为守则,不得与法律相抵触否则无效。

第四:隐私权是自然人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生活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人格权。宪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补充法条:
《教育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教师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教师法》第七条规定了教师的6项权利,可没有“没收权”这一说;第八条第五款反而规定了教师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义务。

你带手机最多混个批评教育,他的问题就严重多了。

最后,愿你的手机早日回归!

这件事儿,有点违法嫌疑.但你如果上纲上线,要与老师火拼的话,可能还是很不好处理的事儿.
首先,你如果知道教育法律的话,作为学生的你应该先遵守学校管理纪律和管理制度,如果你遵守的话,就没有今天这档子事儿了.你说对吧?
其次,才是说老师"没收"你手机的问题,看你的表述,你很在意你的手机,价钱高、怕刮花、被老师看信息等等说了很多担心很多,因此,为了你的手机能尽快回来,你想到了法律,律师等等,
我们作为旁观者,肯定没你着急、但也比你客观和理智。
你最好是以诚恳的态度真心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