踢了一脚公司宿舍的门所要赔偿1330元?和不合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19:32:05
1、公司无权罚款,但你故意损坏应赔偿。所以:让你赔偿损失合法,但赔偿数额过多你可以提出异议。
2、那门能修的应是先让你修理并承担修理费用,只有损坏到修不好的程度时,才应让你赔偿。
3、即使是整个门都已经损坏了:你也只应赔偿同样的门、原来价格的折旧后价格,而不是要赔偿一个新门;你可以要求公司给你原来同样的门的发票并要求按现在的折旧价赔偿;或者是由你自己去为公司买一个新的同样的门安装好而不再赔偿。
4、如果协商不成,可以不赔偿,让公司到法院告你:但如此一来,小心你的工作了。
我看你这个问题并不需要打官司吧!可确实也是处罚的太过份了,这个问题我建议你如不服气找老板说说讨个公道即可。
1、损坏东西要赔偿可以你给换个新门而以。是因门打不开发生的、是有原因的
2、是否因为发生了语言冲突而收到的罚款问个明白。这个问题是俩个人出现的是否他也收到了罚款。
我相信老板会给你满意的打复。问问这个问题并不过份,必竟自己争点工资也是不容易。
合不合法的不够个打官司的,求人不如求已,自己开口问问,说明原因也许能争得老板的凉解,给自己讨个公道,祝你成功。
我做过法官,和你唠唠这个事情:
首先:有些人喜欢打官司,我认为这个不能仅仅从法律角度处理,因为你是公司员工,和公司对簿公堂是不合适的,毕竟还要面对公司同事和领导,如果你要打算离职,那可以考虑。
其次:这个事情我看也没有必要法律途径,首先你和单位领导或者管这个事情的人谈这个事情的来龙去脉,说清楚当时的事情。
当然你要承认踢门是错误的,愿意道歉,并且愿意维修这个门(这两点是前提,承认错误并修门)。
我想任何有讲道理的领导都会原谅你的,认同你的。
其实很多事情都是斗气才上法院的,其实真的没有必要(曾经有过两个邻居为了一只鸡,吃了邻居的菜被打死,结果官司一直从基层法院打到中级法院,最后到省高级法院,花了很多钱,事实上不就是一直10几元前的鸡么?争得这口气值得吗?)。
做人要敢于承认错误,还有不要和公司谈什么公司无权罚款啊,什么价格太高啊的话,希望诚恳的和领导说。
最后,有机会一定要教训一下那个可恶的管理员,但是不是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