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职军官转业归哪里批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0 19:34:31
老公是连级干部,想让他转业。他说空军不批,现在大军区都批不了,除非空军司令部有人。

我想问一下,连级干部的转业是归哪个级别部门批准的?是大军区?还是他说的空军?
他们属于济空直属,是否需要大区来批?

可他告诉我是需要比大区还高的空军来批?

楼主的问题,涉及到三个方面:

  1-转业批准权限:
  《现役军官法》规定,“副营职以下军官职务和初级专业技术军官职务,由师(旅)或者其他有任免权的师(旅)级单位的正职首长任免”,“军官退出现役的批准权限与军官职务的任免权限相同”;
  也就是说,连职军官的正常转业,师级单位的党委即可批准。
  如果“他们属于济空直属”,则应当由济空的直工处批准。

  2-军官服役年限:
  《现役军官法》规定,“军事、政治、后勤、装备军官平时服现役的最低年限......担任连级职务的,副职十年,正职十二年”,“专业技术军官平时服现役的最低年限......担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十二年”;
  按照法律,楼主的老公的服役年限最低10年(副连)、最高12年(正连、助工),这个不是任职年限,而是服役年限、也就是军龄,包括了他以前当士兵或者上军校的时间(不包括地方大学的就学时间)。

  3-特殊情况:
  《现役军官法》规定,“军官未达到平时服现役的最低年限的,不得退出现役。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提前退出现役:
  (一)伤病残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二)经考核不称职又不宜作其他安排的;
  (三)犯有严重错误不适合继续服现役的;
  (四)调离军队,到非军事部门工作的;
  (五)因军队体制编制调整精简需要退出现役的。
  军官未达到平时服现役的最低年限,要求提前退出现役未获批准,经教育仍坚持退出现役的,给予降职(级)处分或者取消其军官身份后,可以作出退出现役处理”;
  按照法律,楼主的老公的服役年限如果不到10年(副连)或者12年(正连、助工),要想转业必须符合上述其中的一条,并且得到批准,俗称“特批”。

  4-对号入座:
  估计楼主的老公属于未达到服役年限的,这就需要“特批”。
  特批的权限,一是要看你老公是不是飞行员----如果是飞行员,必须空军批准,如果不是飞行员、只是普通干部,由济空批准;二是要看转业到哪里----即使他只是普通干部,但要进京,批准权在空军;如果他要进济南,批准权在济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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