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感觉几点不合理的问题。回答对我有所启发的我会继续追分的。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3 09:31:39
1. 我朋友现在在一家公司做导购,每天要上中班,规定是中午12点-晚9点,但是上中班的需要在下班之前把今天导购区域的账目核对完毕,但是由于账目较多所以普通人在正常情况下根本不可能在工作时间之内把账目核查完毕,往往会超时1-2个小时才能下班,而这些时间公司并不计算成加班时间,请问这种情况此公司的做法是违法的么?
2. 上班时必须穿着公司的工装,而工装的鞋码并不合适我朋友的脚差了将近2码,而提出调换的时候公司管理层以各种借口拒绝调换,也不允许自己去购置相似的鞋款,工装鞋现在导致我朋友双脚长期处于疼痛状态,并且现在两个大脚趾因为一直处于麻木状态已经没有知觉了,我很担心时间长了会出现什么更严重的问题,请问此公司这种做法是否属于侵害员工身体。
3. 此公司惩罚制度非常严格,以任何名目进行高额罚款,包括丢失工作用的笔和纸罚款10-50元不等,工作进度慢罚款10-50元不等,而其发的笔市场价也就1元左右,并且不允许用自带的纸笔,工作进度慢也是因为工作量过大导致,还有等等名目。请问这些做法是否触犯法律。

谢谢热心人耐心看完以上问题并作回答。
首先谢谢回答的两位,尤其是514191998
关于第三点我想补充一下,其罚款并不是以扣工资的形式,而是直接罚现金,不知这是否违法。

1:如果工作时间是双方互相协商同意后每天连续工作九个小时,也就是同意加班一个小时,并依法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是可以接受的。个人说的是周六周日不上班。如果周六日也上班,那么每个月加班超过36小时,与基本法的工作时间相违背。理论上是不允许的。时间到请按时下班。否则我认为你是自愿加班。如果你很爱这项工作另当别论。
2:公司提供的工装是应该穿,但必须符合心理生理舒适,有利于工作的首要条件,如果鞋小了,并对脚已经构成了物理伤害,个人建议可以不穿,如果脚有20公分长,工装鞋仅有19公分长,这种明显的不合适是有绝对权利拒绝的。不必要担心没有工作了,你们这种忍让只能让他们变本加厉。
3:第三个问题我只能说要小心一些了。工作肯定是有一定约束的。要么自己做老板。这里个人不多说。

像这种情况都是在打法律的擦边球,虽然不合理但是也不算违法。可以试着去向城管执法投诉受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哎,我也遇过这样的公司,一共才几百块钱,迟到了一次就要扣100元(迟到N次也只100哈),就连同事请丧假都要这样扣,无语哟,找老板说,他来一句“这是公司制度”气得人吐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