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打架的处理和后果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2 04:05:55
(请客观回答我的问题,不要说没用的)
我是一名过了缓刑考验期的人,当时宣告缓刑期结束的时候警察说5年内再犯就属于累犯,当时犯的是抢劫罪。
这次由于一些过节的事情,想报仇,叫3,5个人挟器将对方打伤,如果对方报警这样属于什么案件,我的后果是什么?

1、警察的说法不正确,既然是缓刑期间无违规违法、宣告缓刑期结束的,原判刑罚就是没有执行,你在5年内再犯法不会算累犯,因为根据修订后的《刑法》的规定,累犯的标准是原判刑罚执行完毕后5年内再故意犯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犯罪,而且原判刑罚也应是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你是缓刑宣告结束,应视为原判刑罚未执行,并不属于原判刑罚执行完毕的情况。

2、“如果对方报警这样属于什么案件,我的后果是什么?”:案件性质和后果,都要根据你打人的情况和后果来确定:
(1)如果将人打成了轻伤及以上:属于刑事案件,你可能是故意伤害(致轻伤或重伤、死亡),也可能是故意杀人(未遂、既遂)。
(2)如果只是打成了轻微伤:不构成刑事案件、没有刑事责任,但可能被给予治安处罚、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3)无论如何,不能靠武力解决问题,你已经因抢劫被判过一次刑,虽然因为是缓刑不太可能算累犯,但你有前科、而且是抢劫的重罪,你再犯事时虽然不能做为法定的量刑加重情节,但属于酌定的可以从重处罚,还是对你不利,已经有过一次教训,最好不要再走这条路: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报案。
祝你平安!

要看伤情,如果轻伤以上,则是故意伤害罪,会被当做累犯处罚的;
抓紧去私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