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急!懂法律的朋友帮帮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17:54:18
我以前在一个私人的培训班做兼职的带课老师,今年3月起,那里的负责人要求我们所有的老师交押金,这个押金是从每个月的工资里扣出来的,直到扣满为止,并且还让所有老师都签了一份教师的规章制度.
今年7月中的时候,我在外地找了一份正式工作,所以那里的兼职就要辞了,辞职的时候还没到每个月规定的发工资的时间,所以就说好等到了时间就打到我的银行卡上来.可是我后来打电话去问,那个负责人说我能拿到的只有很少的一点工资,我问她怎么回事,她说我的辞职不符合之前签的那份教师的规章制度,所以押金是不给退的.
她说规章制度上写了一定要提前30天交书面申请,就退押金.还说当时我都签了字,同意了的.所以肯定是不给退的
那份规章制度,叫我们当时马上签了就交上去,我们手上是没有那份东西的.过了好几个月了 我哪里记得清楚.
我想问问她这样做合理合法吗?那份规章制度是有效的吗?她可以不予退还押金吗?
再问个问题,押金与保证金有性质上的查别吗?
我现在人在外地, 向工商所举报和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反应并申请劳动仲裁都是可以只打个电话就行了吗?不用我亲自去吗?

回答如下:
培训班的做法明显违背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84条第2款规定,用人单位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由此可见,用人单位出台的规定违反了国家的法律因此是无效的,楼主可以马上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反应,同时马上申请劳动仲裁,(注意:现在不能去法院起诉,因为本案属于劳动仲裁前置)因为时间单个越长越难取证,诚然此处需要举证责任倒置,但是劳动者还是有一定的举证责任的,再有劳动仲裁是有一定时效的,从前是60日,现在劳动仲裁法规定是一年。
最后祝愿楼主圆满解决本次争议!
补充回答:
1、保证金和抵押金在不同的法律关系中自然性质不同,不过楼主涉及的是劳动合同纠纷,这两个概念的性质是一样的。
2、不是工商局,是劳动局(劳动行政管理部门)一般培训班都是要经过教委的,你可以亲自去反映情况也可以打电话或者提出书面材料,至于仲裁事项你可以委托律师或者亲属(要写一个授权委托书)代理仲裁和诉讼。

规章制度?培训班的意思是让你们接受上面的条款,类似于合同,对吧?

可以很明确的告诉你,培训班的做法是违法的,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受押金,并且不得以任何形式苛扣职工工资,但是和他讲法感觉作用不大,而且你人在外地。

给你个建议,私人培训班,有办班资格么?可以警告警告他,不给你退钱就去工商所举报他。

这个事情越快越小解决越好 申请劳动仲裁需要花费些时间和精力 而且你必须到


我提到工商所 不是让工商所来管这个事

是通过告知对方 你是没有办学资格的 如果举报的话 工商所肯定会来查处

从而实现自己的目的

就好像是这样

A与B发生冲突 A殴打B至其轻微伤 B要求A赔钱 A无动于衷 于是B说:“不给老子赔钱,老子去警察局检举你以前的犯罪。”

那份规章制度是无效的,因为它本身就违反了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向劳动者收取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