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离婚协议后未办离婚手续,一方反悔,起诉能离吗?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3 09:44:39
本人结婚五年,与丈夫生活极其痛苦,早已没有感情,多次想离婚,丈夫就是不离。
前几天我们签订了一份离婚协议,格式没有问题,是律师写的。财产分割上也达成共识,基本各占一半。
但我要求去办理离婚手续时,丈夫反悔了,不离,说要拖死我。
我凭这个协议去起诉离婚,证明感情已破裂,财产分割上达成共识,法院会判离吗?判离的可能性有多大?
谢谢专家们了!!!
我只有50分了~谢谢你们!

第一次起诉,判离的可能性不是很大。
离婚协议是给民政局的,如果不到场就是反悔,不能证明什么。

法院是根据夫妻生活来定的,实在过不下去了,法院会判你们离的,法律在这个上面,很多时候是保护妇女的,去起诉吧,别拖

法律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般情况下,"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满一年。" 符合这条而判决离婚的比较多.

如果离婚协议已经签订而单方面反悔的话,法院一般给予如下判决"离婚协议不能反悔,财产协议可以推翻。"——所以我觉得基本上会支持离婚。

这是很重要的证据!有了它你们离婚没问题。不过只有时间上的问题。如果一审判决离婚,你可在对方接到判决结果没有提出上诉前,你提出上诉到中院,十四天对方没提出上诉你赶快去撤诉。一审就有效了。你也就解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