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下高额债务,咨询法律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11:48:24
本人向多人借下高利贷合计300万左右,全部借据手印齐全,均未写还款日期。其中单笔最多为49万元。现无力偿还债务,本人已离家外出躲债三个月。
名下已无任何资产。
问1:债权人必然起诉我,到时候我没有资产执行,法院会采取什么措施。
2.法院是否会把我抓回去?(抓回去怕社会上的人)
3.若若干年以后我要还款了,利息是否还要算,借据上没有体现利息事宜。
4.民间的债务公司如果找我的话会通过什么方式,我要注意什么才不会让他们轻易找到。

1、强制执行,就是发现一旦你有可执行财产就予以执行;
2、一般不会,除非转为刑事诉讼,是可以通过公安系统发通缉令的,但他们也不会多舒服,毕竟高利贷业务还是违法的。
3、不得不说你还很正直,还想着还款,借款利率最高为银行同期4倍,从民事角度讲,未约定还款期限的视为双方随时可履行,期限会一直继续下去的,利息当然。
4、无外乎监视你家人和朋友等。
总之无论怎么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的,他们正常的讨债方式是得到法律保护的,非正常手段法律想保护却未必来得及……
现在两个选择:要么回去直接面对,解决问题;要么在外面跑跑,什么时候回来就不一定了。如果家里有爹妈、老婆孩子,觉得还是回来的好,男人的责任,你走了家里怎么办?

利息超过银行贷款4倍是非法的,你可以向银监会举报,如果放贷者是黑社会,你就危险了

有本事就别让人家找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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