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纠纷, 违约金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02:10:02
二手房买方因贷款额度达不到而违约,对违约金有什么规定吗

买二手房,在买卖合同里面没有对贷款下不来的情况作出规定。关于贷款额度的问题,就写了“如果银行批贷额度与预期额度有差异,需由买方半月内补足差额部分,超过时间按银行利率收取利息”。
针对这种情况,我的疑问是:如果我想贷款80万,最后银行给批了60 万的额度,在半月内我也凑不齐这个20万的差额,我想解除协议的话,会承担什么违约责任。
问题补充:
合同里没写明:1、贷款下不来怎么办;2、贷款额度达不到买方的预期怎么办?
如果贷款额度差个几万,买方还可以凑足,但是如果差太多了,就没办法短时间内补齐,因为资金问题,买方只能解除协议。
合同没规定的情况下,如果卖家要求很高的补偿金,比如说总价款的10%的违约金的话,,,因为违约金的问题,双方诉诸法院的话,会不会买方败诉,从而要支付10%的违约金呢。

关键是合同里没有写明如何补偿对方损失啊???

还有买方不买房了,对方的损失如何界定呢???哪些算是对方的损失?

我想咨询一下尊敬的大师们,,,如果合同没有规定违约金的问题的话,像这种二手房违约最高要承担多少违约金?

1、银行批贷额度不足,影响到买方向卖方按期支付余款的,违约金按合同中的逾期付款违约责任约定处理。
现在存量房买卖合同,对逾期无法支付房款的违约责任基本都会做出明确规定。

2、批贷不足不是解除合同的法定理由,承担的违约责任按一方单方解除合同处理。这个是有判例的,不少购房人对资金数额预期不准,未对购买能力做充分的估算。

3、合同中对单方解除没有明确约定违约金吗?一般都是有的,建议你仔细看合同,携带材料到你们当地律师事务所咨询。

4、如果缴纳了定金的,基本是无法取回的。如果违约金数额和计算方式没有写明的,损失必须对方举证,按实际损失计算,如果没损失则不承担;

5、请在仔细阅读购房合同后,再慎重决定借钱支付余款或者解除合同。

这种情况是买卖双方在最初签订买卖合同时双方需协商 应该是有保证金或定金的 一但有不确定因素发生 可以扣除保证金 并如通过中介的话 中介是有责任的 如果没有 而去后续追补是很麻烦的

建议上法院,要不就不了了之了,连个违约金都没写,呵呵,这合同很少见,还是问问律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