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法律或公安内部人士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00:44:54
8月22日青岛某酒店入住两位客人,前台只登记其中一位,在未登记旅客信息的情况下让两人入住,跟著《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处罚该前台接待人员罚款200元。
该员工在该酒店工作培训时就是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要求的一个房间登记一个客人的身份信息。
请问,1,处罚决定书对本人以后会不会有什么影响。
2,这种情况应该处罚酒店还是个人。
分不多,全送给给答案的朋友
是酒店要求这么做的,跟酒店也没有关系吗?

第五十六条 旅馆业的工作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或者明知住宿的旅客将危险物质带入旅馆,不予制止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旅馆业的工作人员明知住宿的旅客是犯罪嫌疑人员或者被公安机关通缉的人员,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1.没有案底 不会有影响的
2.见上文 就是应该处罚个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旅馆业的工作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或者明知住宿的旅客将危险物质带入旅馆,不予制止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据此,公安机关处罚的主体,是该旅馆业的不按规定登记住宿人员身份信息的工作人员,而不是酒店(单位)。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后,就会上录入公安机关的“违法犯罪查询系统”,被处罚的工作人员今后如上学、就业等需要政审的项目上,就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中华人名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 旅馆业的工作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或者明知住宿的旅客将危险物质带入旅馆,不予制止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旅馆业的工作人员明知住宿的旅客是犯罪嫌疑人员或者被公安机关通缉的人员,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1、处罚决定书对本人以后是否有影响要根据青岛市公安局有关被行政处罚人员的信息资料如何建档的起点问题,比如说500以上罚款或行政拘留的人需要建立违法犯罪嫌疑人档案,这位前台接待人员就没有案底,如果说青岛市公安局规定200以上罚款或行政拘留的人需要建立嫌疑人档案,那么就要留存案底,此种情况需要根据各地公安机关的规定来定夺。
2、应该是处罚旅馆的工作人员,也就是前台的接待人员。

影响不大,更应该规范酒店!以后记得依法办事!

不会有影响,放心。
按法律规定处罚个人没错,当时酒店本身管理也存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