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行为是否诈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03:17:08
别人欠我4万块钱,还我了。打的我银行账号。后来他告我,说我给他办事没办成,说我诈骗他的钱。而且他还有证人。我不知道这种情况怎么处理,是否说我诈骗。前提是我没有给他办过任何事。这钱的确是他欠我的。只不过都是朋友,没有打欠条和收条,没想到他阴我。。急啊。。。我该怎么办????

按照你的表述,对方很明显是无理取闹。
所谓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首先,他欠你的钱,换句话说,钱的所有者是你,你对自己的钱财的占有是基于合法的目的和理由,并不存在骗取、非法占有。
其次、你并没有采取虚构或隐瞒的手段。
最后,身正不怕影子斜。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你知道什么是勒索吗?
如果你朋友告你诈骗,你可以反告他勒索,并要求对方举证。如果证据不成立罪名成立.
谎言是永远也经不住调查取证的,如果他的“证人”有胆量冒做假证的风险陷害你,哪你是不是应该也应有这个胆量以其较量一番呢?

不用管它,
诈骗有个前提是虚构事实

搜集对方欠钱的证据

没办法,谁叫你没打欠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