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身伤害的司法程序时是怎么样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16 11:51:46
您好 呵呵 找了半天 终于找到个老乡了,我现在在上海这边。大概的情况我给您说一下。我妈妈是一个幼儿园的院长,,因为我哥哥在上海工作,所以我妈妈就去上海找工作,找中介交了点钱就被介绍到一个幼儿园的,那个幼儿园是私立的,也是外地人办的那个人对老师和学生都很苛刻,我妈妈就不想在那做了。想独立的自己开幼儿园,当时我妈妈走的时候那个老师还扣了我妈妈800块钱的工资没给,我妈妈找他要了他也没给
因为那个人在上海呆的时间比较长,就认识很多街道办的和很多部门的。我妈妈后来自己开幼儿园后,很多以前我妈妈在那个人那读过的学生都跑我妈妈这来了,因为我妈妈对人很好。教学质量也可以,那个人知道后天天打电话来骂我妈妈说我抢了她学生
哪些学生都是自愿来的,一直从过年闹到现在,。先是砸了我妈妈幼儿园的玻璃。后来天天找人来闹事,砸桌子,再后来把我爸爸打了。。昨天又把我妈妈打了,掉了4颗牙齿,身上还有抓伤的
报案了 觉得这边派出所的靠不住,打人的人现在被派出所拘留了,我现在想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这个问题。请问,我该怎么做呢?派出所那边一直在找我们要证人。我手上有证人,但是还有证人(也就是这边街道办的,看到打人经过了)问我们要1万块才肯作证。觉得这边派出所的 现在急需证人,我不知道该不该给,而且我怕给了他们 到时候会威胁我的证人。 我现在该怎么办?派出所的说那人现在被看守所关30天,请问是以什么理由呢?

如果原先的牙齿是健康的,那打断2颗以上就构成轻伤了,派出所关嫌疑人30天说明案件的行为人有共同结伙2人以上,轻伤案件如果是民事纠纷引起的,公安部规定是可以调解的,如果证据充分的话,打人的处理方式决定权在你,你想关他或放了他都由你做主。

不能给钱,会有收买证人的嫌疑,明明你们占理,不要搞到最后失理。可以请求法庭让证人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