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时妻子不配合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1 02:10:17
一处婚后购买的房产。三房一厅,是十几年的老房子了。现因生意资金周转困难,打算卖掉此处房产。已联系好买方,打算以23.8万卖出,也已签好合同。但现在因妻子不同意卖房,房产是否能卖出?

房产证上的名字如果是你个人的,你完全可以自己做主卖出房屋,所有过户等手续与你妻子没有关系。如果房子本身就是空置的,你与妻子现在如果不在这个房子里居住就更容易操作。一旦卖出了她能怎么样?因为房产证上是您的名字。
至于后来她如果知道了,那是你们夫妻之间的另一层面的问题了。无非就是钱的问题,那是另一个问题了,与买卖房屋没有关系。
为什么现在有的夫妻开始把房本重新换一个双方共有的?就是担心对方不忠,或者其他原因独自卖掉房。像你这样,对方也只有生气的份。如果你妻子早有预防,把她的名字加到房本上去,那如果没有她在场,房管局就不会允许你卖了,没有她的签字,房管局不会给你过户的。
现在的情况,她如果已经知道了,可是你还没有过户,那她可能会大闹的,你也很难处理的。
如果悄无声息地过了户交给买家钥匙了,她也就没有办法了。她最多是找你分钱的事了。
关键看房本上有没有她的名字。

不能够

看了好多回答 说的什么啊 一点法律常识都没有
婚后的 都是双方共有
一方不同意 合同无效
就好比你买房子 也要你妻子表示知道 并且愿意一起还贷 这样 合同才有效
卖房子也一样 不然 卖了 财产转移 对方不是一点保障没有?或者 哪天你的配偶 把你住的房子卖了 卷款而走 对方不要欲哭无泪?
法律保护的是 双方的利益 尤其是弱者

至于父子关系 怎么能够和夫妻相提并论?
财产儿子没有出力 但 夫妻 可是双方一起挣下的家业
建议问清楚 你妻子为什么不愿意卖
她对于过这个难关有什么办法
只要是夫妻 财产共有 债务 如果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也是双方共有的

四楼和八楼的网友观点正确。
要分清产权和财产权的概念。严格的说,谁在房产证上登记姓名,谁才有该处房产的产权。不能想当然的根据与产权人有一定的亲缘或亲属关系这个情况就认为可以“共同拥有”该房产的产权。只有在涉及到该处房产的处分时,相关者才可以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某处房产登记的是某人父亲的名字,难道某人就因为是和产权人是父子关系而也自然的“共同”拥有这处房产吗?但当出现比如产权人过世等情况时,某人才能根据产权人的遗嘱或法律规定的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