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案与新旧法律的造用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3 14:52:44
案发于06年,在07年经中级法院判决。当事人有新证提出申诉,但旧法律被修改施行!应适用新法还是旧法!
请回答者看清问题内容再回答!

根据《刑法》第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
本法施行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
目前,我国采用的通例是“从旧兼从轻”的原则,即新法原则上不溯及既往,但是新法不认为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新法 。

是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

民事案件适用旧法,因为要保护一方当事人。主要要防止这样一种情况出现:
比如甲一二审败诉了,知道申诉也必败,所以没有申诉。但不久修改了法律,甲发现此时如果适用新法自己有胜诉可能,于是申诉,导致对方败诉。
为了不出现上述情况,所以必须适用旧法。

刑事案件的话,新法量刑轻适用新法,旧法量刑轻适用旧法。就是看谁轻,就适用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