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出资大部分房款,并用已婚女儿的名义贷款购房,怎样才能变更成父母自己的名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12:30:08
我是独生女,结婚十年,没要孩子。我的父母在今年卖掉老家唯一的房产后(因为搬家,也没留下什么卖房凭证),倾其所有在北京购买了一套100万左右的期房,拿到房产证大概需要近四年的时间,现在只有购房合同(其中有20万是以我的名义贷款20年,因此,所有购房相关发票写的都是我的名字)。我和爱人现在与我父母生活在一起,一切日常开销全由父母支付。口头约定如果我自己的经济条件好些了,贷款就由我和爱人共同偿还。现在是由父母自己偿还的。问题:
一、 本来打算去今天去给父母公证,可是电话咨询得到回答是没有房产证做不了公证。难道有购房合同,然后让爱人一起去也不行,那在没还完贷款前就无法将房产公证给父母?
二、 如果房产证下来之前,我发生不测,那么如何证明房产是我父母的?我怕父母那时会一无所有,无法渡过晚年。
三、 如果房产证下来了,那么可否直接在房产证上加我妈妈的名字做为共有人?如果不行的话,那么可不可以算我赠与父母的房子,大概需要多少费用?(本来在签购房合同时,我就要求售楼小姐写上的,因为当时母亲也一起去的。售楼小姐在之前答应说可以在合同上签我和我妈妈的名字,可是等她把网签合同打出来后,只有我一个人的名字,忘记加上我母亲的名字了。我当时要求她加上,可是她却说加不了,因为当时我父亲在老家没有去,可是她之前并没有说要求我父亲也去的,还说要什么父母的暂住证等。说特别麻烦,再说如果我当时不签的话,又过了签合同的最后时间,就得支付违约金,我当时想到父亲也不可能那么快赶过来,所以就听信了售偻小姐的话,签了合同。)
四、 如果第三点行不通,那么我和爱人自己写个证明,并签字证明这套期房是我父母购买的,与我们夫妻无关(这样写的要点是什么);或者给父母写一个100万房产的欠条,但房产其实是归父母父母支配的,而且房产升(或贬)值所发生的经济问题与我们夫妻无关(这样写的要点是什么)。这样写是否有法律效力?
五、 我现在自己有一套40平的小户型婚后房产(我父母资助购买的),结婚第七年时曾经和爱人做过公证,主要是证明这套小户型房产:“如果爱人和我离婚的话,房产归我个人所有。”这个公证应该具有法律效力吧?但是如果我发生不测,那是不是这套房产就需要由我父母和我爱人共同分配了?什么情况下能够全部归我父母所有?
六、 另外,请问您和您的律师团对于我们的问题是否还有更

好复杂,现在的社会信任危机啊。
1.所作公证类型不对,做出资比例公证即可
2.现在社会保障制度逐渐健全,不用太过担心,不过有个房产确实能安心点
3.等贷款还清可以添加
4.这个得咨询律师
5.确实共同分配。立遗嘱并公证,父母为唯一继承人即可。
6.不收费的律师不是好律师,呵呵

可以按第三点执行,但必须经律师见证或公证处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