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里有没有这一条?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16 13:34:30
我在一个电路板厂做了两年.今天我因为受人威胁,提出了辞急工.但行政经理说辞急工要扣我900块[一个月的底薪!]说这个是劳动合同上已经规定了的.
请教各位懂法律的朋友这样合理吗?
这个厂每个月周末都没休息,比如说你这个月上了26天班休息了四天,那么他就扣你四天的周末加班,将近四百块.请问我要如何维护我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就本案来看,用人单位的规章明显违反了P38条第四款之规定,您不必预先提出申请,就可以直接接触劳动合同。

  但是,如果该工厂周末加班有给加班费,则没有加班自然没有加班费。如果该工厂因为特殊的生产原因,加班时间有得到当地劳动部分许可,则不属于违法,建议您去当地的劳动部门查看下该工厂的情况,也可以就地询问工作人员,和当地法规。

  如果您根据P38接触劳动合同,该工厂还应该支付您2年的经济补偿金。

  综上所述,您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去当地的劳动局询问具体情况,符合实际,也最可靠保险。

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如果不提前通知的话,劳动者也不用承担扣工资的事情。但单位有损失的除外。

要我来说最简单的 那就是辞职,从新找工作。
辞急工扣一个月的底薪,这是劳动法的规定。

最主要的当签了合同没得。如没有签合同老板不但不敢扣你钱还受到有关部门处罚。如有合同就按合同执行

如果没有签订合同,你能找到证明你是他 的员工,就可以双倍获得工作期间的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