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购盗窃来的赃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04:26:26
我是搞电脑硬件销售的,前几个月一个朋友带了几个人来我这里出售二手电脑,我当时问了我这个朋友,我朋友说肯定不是偷来的,所以我就收购了,但是后来这几个人因为盗窃被捕了,然后招供说卖给我的电脑是偷来的,所以公安局就把我逮捕然后调查,我收购他们的电脑的价格并不低于当时的市场价格,后来我交了3万块的押金,并且把收购来的电脑全交到了公安局,然后把我放出来了,我想请问一下法律界人士,我的行为是否构成销赃,是与不是,我应当承担什么责任,我的这个朋友也并不知道他们的东西是偷来的,我朋友应当承担什么样的责任,现在钱是我交的,这个钱是不是我的朋友应该分担或者全担?谢谢各位法律界人士。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你属于善意第三人,不构成任何犯罪行为甚至是任何违法行为。并且,你收购的价格不低于市面价,所以你毫无与出卖货物人有任何勾结痕迹。。。你不需要归还赃物,不付有偿还的义务。完全由你朋友承担责任。

警察把你的电脑全部扣押去,你可以要求警察归还你的电脑,如果归还不了,你可以上诉。

不构成,销赃要求明知是赃物。你价格是市价,警方没有别的证据证明你是明知的话,不应该抓人的。他们应该是传唤你吧,不算逮捕,逮捕的话没那么容易放人。

警方以什么名义收的你的押金,有收拢或发票么?如果你不涉及犯罪,也不涉及治安处罚的话,他们不能罚你的款的。

我也前段时间也遇到此类事情,我也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收购了一条首饰,也是按市场的回收价回收的,后来也是被带到公安局,说交几千的押金,就可以不用拘留,交了之后就出来了 ,现在好头疼,是否要去上诉或者讨回那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