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保安故意把人弄伤,都是皮外伤,单位批评教育就行了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13:49:15
被打者是要求单位处理事情,单位领导保安故意把人弄伤,说是肢体接触造成的,也确实没有内伤,但是四肢,头、眼,身上都有外伤,公安说不具备立案条件,当事者批评教育就行了,这样合法吗?被打者能讨回公道吗?

不具备立案条件 你去哪边的啊
不可能不具备立案条件 的
首先是不是单方面打 没有还手 不属于斗殴情况
这样的话只要受伤 无论轻重都具备立案条件 肯定是鸟公安怕麻烦 丢警察的脸

批评教育,你当都是小孩子啊,那你让那保安过来我打几下,然后你批评我几句。这个事对于公司来说是很严重的,
第一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对于打架者都是要开除或进行行政处罚的;
第二,打人者需要对被打者进行赔偿医疗费,一般情况下是负一半。

肯定不合法。非这样处理你可以同样这样打回去。一看你就是个人和单位地位不对等找不到公平

是你被打了吗 法律如果没法解决 就自己想想办法 自己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