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公司开的证明有法律效应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21:27:59
我买了一套房子,通过开发商在建设银行办理了按揭贷款,贷款已经方法,但是开发商却不小心把我的贷款合同给弄丢了,现在银行又无法补办, 所以我想弄个复印件,再让他们出份证明, 证明具体内容如下:
证 明

2009年5月****先生(身份证号码:***)在我***公司开发的“***”小区购买了住房一套(**号楼**单元***),首付付清后通过我公司在建行办理了“按揭贷款”业务,贷款总额***万元,期限***年,贷款已于2009年6月30日发放,但由于我公司工作人员疏忽,导致其贷款合同丢失,而银行又无法补办贷款合同,只能提供复印件。因合同丢失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我公司承担,特此证明!

销售主管: 销售员:

银行盖章 ***公司盖章(开发商)

现在我有几个疑问:
1、如果以后发生什么意外事情,这种证明有没有法律效应?
2、这个证明+复印件能不能当成原件来使用?
3、“因合同丢失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我公司承担”,这一句话能不能去掉? 因为我怕这帮人看见这条例不给我开证明,如果可以的话去掉后跟不去掉的差别有多大? 具体是什么差别?

以下回答由“济南商律师”提供,如需转述请注明出处:

1、这份说明书格式可以,但“因合同丢失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我公司承担”一句最好不要去掉。从法律上来说,合同是他们弄丢的,说明书上也说了:“由于我公司工作人员疏忽,导致其贷款合同丢失”,但是,写上这句还是会免去一些,争议。

2、另外,仅仅一份说明是不够的。我建议你可以和开发商一起去银行调出合同的原件,如果仅仅能提供复印件的话,最好让银行、开发商等在上面加盖公章。

3、或者你可以拿这个复印件,和银行、开发商等去公证处公证。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去办理公证

办理公证。

“1、如果以后发生什么意外事情,这种证明有没有法律效应?”贷款合同丢失一般不会对你有什么影响,你先不用着急。贷款合同只是证明你与银行之间的借贷关系以及抵押关系,你与银行之间的权利义务以及其他事项,你只要每月按时还款,等到还完贷款之后拿到房产证就行了。如果是在不放心就到银行那里有原件,复印一份然后盖上银行的章,并让银行出具一份证明就可以了。
你与开发商之间签订这个证明能够证明开发商把你的贷款合同弄丢,有法律效力。

“2、这个证明+复印件能不能当成原件来使用?”贷款合同约定了你和银行之间的贷款和抵押关系,但是这个证明是你和开发商之间签的,不能当成原件使用。这个证明只能证明开发商弄丢你原件的事实以及开发商自愿承担因合同丢失造成的一切后果,证明不了合同的内容,所以不能当成原件使用。正确的做法是你到银行拿原件复印一份,然后盖上银行的章,再由银行出具一份证明。

“3、“因合同丢失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我公司承担”,这一句话能不能去掉? 因为我怕这帮人看见这条例不给我开证明,如果可以的话去掉后跟不去掉的差别有多大? 具体是什么差别? ”这句话去掉和不去掉有差别但对结果而言差别不是很大。如果去掉,开发商只承担基于无偿保管合同导致的违约责任;如果加上这句话,那么开发商就是自愿承担一切后果,包括违约责任和其他后果。

建议这个证明文件你去公证处做公证.公证后可以产生法律效力。

复印件和原件没相同的法律效力
出现问题这个合同很难奏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