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赡养老人”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3 18:28:02
有这么一种情况,孩子刚满1岁,父母离异,孩子归母亲。父亲未尽任何义务和责任,给了几个月的抚养费后就再没支付一分钱。也就是说父子现在已在道德上无任何关联。但将来会面临一个问题,父亲老无所依的情况下,这个孩子是否也必须尽到赡养他的义务呢?能否通过法律手段不执行这项义务?
补充一下,孩子现在已经十岁。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三款规定:"父母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法律没有规定父母尽抚养义务是子女尽赡养义务的必要条件。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一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综上两条:不能通过法律手段不执行这项义务。

但是您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孩子的父亲支付抚养费。

这个孩子还是要尽赡养义务的.

不用,
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和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其子女给予赡养费的权利,从上面的情况可以看出他的父母已经是离异,所以他的父亲和他已经不是父子关系,孩子就没有赡养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