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国家收回会有补偿的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07:19:19
我们前两年是买的信用社的房子.因为那个信用社搬到乡里去了.我们村里的信用社就没开了,房子买过来.他说的是土地属于国有土地.隔十年还要交一次钱.意思就是我房子的地皮并不属于我自己的,如果这种情况.地皮被占用之类的.国家会有经济补偿的吗

我可以简单的告诉你,无论是国有还是集体土地,最好的办法是先把土地使用权证书变更成你自己的名字,这样如果将来有拆迁改造的时候你才可能得到补偿,不过据我理解,信用社的土地证应该是集体的吧,有土地证吗?一般情况如果10年交一次使用费,可能地是集体的。还有个办法是问一下国土资源部门(地籍科),他们会给你更明确的解释的。

有的,拆迁或土地征用都要补偿。

暂时没听说,如果是集体土地那就只能按他的要求做,如果非集体土地,你可以缴纳土地出让金,可以保证你70年不要再交这个钱,土地出让金在长沙大概也就1-2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