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奖惩制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12:38:21
本人需要写学生会办公室部门以及学生会的奖惩制度,希望获得些思路和想法。
回答好就追分

我是上海财经的一名大三学生,现任我校学生会外联部部长。这是我校的学生会奖惩制度,仅供参考!

学生会奖惩制度:

1 、为加强学生会自身建设,调动广大成员的工作热情,同时使各成员严格要求自己,特制定本制度。

2 、若有任何个人或集体有虚报帐目或贪污公款公物的行为立即开除。

3 、各成员应准时出席各种会议,无故迟到两次或缺勤一次者,予以警告处分,无故迟到三次或缺勤两次或请假两次者,取消评优资格。

4 、在一学期内值班无故不到 2 次,予以警告处分,无故不到 3 次,予以记过处分,取消评优资格,无故不到 4 次,开除学生会。值班值日不认真,日常行为有严重损害学生会形象者,由办公室酌情处理。

5 、每次重大活动完后,进行总结:

1 )对于在活动中表现积极,工作认真负责,有突出贡献的个人,予以表扬。

2 )对于在活动中作风散漫,不负责任者予以警告处分。

6 、学期末总结:

1 )学生会全体成员期末综合测评

在学期末,由办公室根据该成员学期考核表对全体部员进行综合测评。

2 )“上海财经大学学生会先进干事”评选

在学期末,由全体学生会成员,依据个人学期考核表对全体部员进行综合测评,评选出优秀成员,名额为 5 名,授予“上海财经大学学生会先进干事”称号。

7 、“五四”测评 :

为迎接“五四”的到来,同时对校学生会工作做一个评价和总结,在“五四”以前,全体学生会干部进行综合测评。评选出“上海财经大学先进个人”并颁发荣誉证书。(评选标准见附一)

8 、学生会各成员应严格自律,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维护学生会形象,为学生会的自身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上海财经大学学生会

2009 年 9 月

附: “五四”先进个人测评标准:

1 、凡学生会干部均可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