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室盗窃的第三者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08:34:48
询问一下,第三者(外遇:女)以自己见不到男方,(男妻在国外)于是冒充对方不在家的女儿,从4楼邻居家爬进了男方家,当时其他的邻居报警了,110到后她决绝开门,警察走后,男方晚上回家发现家窗大开,但并未发现有人和物品散乱,3天后邻居把情况和他说明,但因未发现物品丢失就没再追究,半年后女儿回家,发现自己的首饰盒不见,(首饰大概价值2-3万元)想要报警,但是警察却说时间太久,不能报案.而且也不能追究第三者冒充其女儿入室一事,因为第三者和男方是有特殊关系的! 请问专家:是不是因为是第三者,就可以这样非法入侵他人家庭盗取他人财产,而且可以逃避法律责任?

“不能报案.而且也不能追究第三者冒充其女儿入室一事,因为第三者和男方是有特殊关系的!”
偷的东西是你女儿的,你可以让你女儿报案呀。
这事情最好找律师。他们熟悉。

看了你的事情让给我想到中国人合适才有人权。

既然是第3者,和男方有直接的关系!当然不能说是非法入侵他人家庭!
至于说财产丢失!那也是半年前的事,的确无法立案!

这和是不是第三者关系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