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企业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如何转为费用?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9 01:47:48
我们公司从成立至今一直没有经营收入,所以前期费用都在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里列支。在本月(9月)有第一笔收入了,请问在新准则下、原会计制度下,长期待摊费用分别都应该怎么样计入费用呢?计入费用的时候是全部一次计入管理费用-开办费呢?还是要按不同的费用分别进管理费-差旅费、招待费等呢?谢谢!

对于新办企业的开办(筹)费新会计准则与税法规定一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规定,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因此,贵公司的开办费可以依据上述文件处理,开办费既可以计入“管理费用-开办费”科目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新的会计准则下,不设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进管理费用就行了,二级科目正常使用(根据你单位情况设置)。
现在你的情况,在你单位投料产品第一批产品,或各装置联合试车时,一次转入管理费用即可,没有特别严格的时间限制。
不能说你昨天试车了,今天就要转费用,说实在的,哪个工程都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只要你在适当的期限内转费用就行了。

你好!既然九月有收入了那么就该在九月份一次性把之前的所有长期待摊费用结转到管理费用或营业费用里去要下设明细科目比较好些。
会计分录是:
借:管理费用(下设明细科目)
营业费用(下设明细科目)
贷: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