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伤--事件懂法律的人帮帮忙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11:52:59
原因是这样的请大家帮我分析一下,我接下来应该如何事好!
在当天,邻居家在我家门口骂了一个上午,我的家人都没有理他,到了下午他们还在骂而且骂的很难听!最后我妈妈忍不住了!出去让他们别骂了,结果演变成互相对骂,他们看我家只有我一个妈妈在场就先动了手打我妈妈,我妈和他们婆媳两扭打到一起,之后我老爸看见他们那边的有个男人也想冲上来打我妈妈我爸就出去拦住那个男人,也把他们的婆媳拉开了。我们本来以为事情就告一段落了,我们家是老实人没想到报警这些。结果他们那边到了晚上十点多时报了警而且把民警同志一起带来,报警人一到我家大门前就用脚大揣我家门。我们都被吓坏了。接着我们去门口看了下发现民警也在就开了门!结果双方一起去了派出所。大家事情告一段落了。但是接着是说赔偿的问题了希望大家多多帮忙!
1,对方的婆婆被他儿子送到医院而且在法医那里开出了轻微伤说什么轻微脑震荡,不可思议的是我妈当时根本没打到他们的头只是他们想抓坏我妈的脸不下心把手伸进了嘴里被我妈咬了一口而已。
2,当天晚从派出所出来后我妈妈其实也被打了太太阳血这里都肿了。我就把我妈送到医院也给她住院了并而拍片,化验这些都有做,结果到了法医那里法医没给我妈认定为轻微伤,他们那边的婆婆却被法医认定为轻微伤。这里我顺便问下,轻微伤的认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啊。
3,他们家带了民警来我家晚上十来点钟了还用脚那么用力揣我家门这是不是有扰民的和侵犯私人财产。

最后我想问各位法律和公安部门一下。这样的案件我们是不是应该给他们赔偿呢!如果不赔偿又会如何处理这件事呢!希望各位多费点心,帮助我一下我家都是老实人都不轻松接下来应该做什么事才好!分数我还可以继续加!

1 鉴定为轻微伤,对殴打他人的当事人应当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同时公安机关可以进行调解处理(即给钱了事)。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我对此事件的看法和对此事件处理的建议:你应该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进行调解处理;你妈妈的轻微伤如你所说应予认定;对方和派出所的民警熟悉,但来你家踹门不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应该批评但不能就此事进行处理;息事宁人,委屈就委屈点吧,赔点钱算,谁叫你家都是平头老百姓呢?社会往往就这样。对最后的调节处理结果不服或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虽然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但古往今来“民告官”总是难上加难,一定想办法在派出所得到最好的解决。

3 《人体轻微伤的鉴定标准》是由公安部于1996年7月25日发布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代号为GA/T146-1996),于1997年1月1日施行。该标准适用于一切违反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所造成的轻微损害。标准根据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及技术为基础,结合我国法医工作的实践经验,为鉴定轻微伤提供科学依据。轻微伤是指造成人体局部组织器官结构的轻微损伤或短暂的功能障碍。该标准为轻微损伤的下限,上限与轻伤鉴定标准(试行)衔接,未达到本标准的为不构成轻微伤。轻微伤的鉴定应在被鉴定者损伤消失前作出评定。
评定标准:
3.1 头皮擦伤面积在5cm2以上;头皮挫伤;头皮下血肿。
3.2 头皮创。
3.3 头部外伤后,确有神经症状。
3.4 面部软组织非贯通性创。
3.5 面部损伤后留有瘢痕,外伤后面部存留色素异常。
3.6 面部表浅擦伤面积在2cm2以上;划伤长度在4cm以上。
3.7 眼部挫伤。
3.8 眼部外伤后影响外观。
3.9 眼部外伤造成实力下降
3.10 耳损伤造成一耳听力减退26dB以上。外伤后引起听觉器官的其他改变。
3.11 耳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