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的时候签的合同上要求必须租够一年有法律效力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5 16:28:01
这个租赁合同是通过中介签的,但是现在因为我有事,需要离开此地,但是合同租赁要求1年,可是我才住了2个月.
不知道这个合同限制的1年有没有法律效力,
如果有,我该怎么办才能走..并且不损失经济..急
房租是2个月一交 押金是1000.10月中旬才交11月12月的房租。。

其实我并不是想提前拿回房租,我的意思就是想拿会我的押金。。剩余的房租都不在乎了。。
不知道能有什么办法没有。

有效力 既然合同约定了为1年 那么如果你提前搬走 就属于违约 要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你想拿回1000块 要先看下合同是怎么约定 一般来说 这押金其实是出租方为防止承租方违约而先要求支付的违约金 因此 像你这样的情况 一般违约金 是拿不回来的

你现在剩下的办法 就是诚恳地向房东说出你为什么要提前搬走
争取对方能够同意拿回一些押金 如果他真的不同意 那就没办法了

期限要求是有法律效力的,但是不知道你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有没有关于提前解除合同的相关条款,如果有可以遵照执行。如果没有,与房东商量一下,应该可以拿回部分房租费用。

对于你这种情况提前退租想拿回部分租房费用的情况,法律应该是予以支持的,但是由于你是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应该给予房主部分补偿。

合同是有效的,就看你们怎么约定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