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马路上,没斑马线,我正常行驶,一女子向我的车扑来,撞到我的车后门上,根据交通法,我该不该赔给她钱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02:33:25
这是一条乡镇上的公路,当时许多车躲着那女子,我没躲开,被她撞上了

一般是后轮开过的话就是她的责任,没打120叫交警吗

你确定她使主动扑过来的么?有没有人证?还有,在撞人处附近是否有斑马显?否则对你都使不利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第47条: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第76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以上条文,楼主要对事故负全责。除非楼主能够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是行人故意。

不该,因为他朝你扑来,又不是你故意的让他撞.所以不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