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合同能走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9 22:12:48
跟公司签了一年的合同, 现在做了半年不做了

辞职老板可能不同意 还有押一个月的工作, 有什么好办法吗

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是可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
我想你公司一定是每月领取的都是上月的工资,所以你担心走后一个月工资领不到,没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0、77条规定,你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有权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前诉讼。

若单位存在违法情形,你可以通知解除合同(可要求经济补偿金);双方协商解除(不能要求经济补偿金);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解除合同(不能要求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