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如何理解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23:38:13
广告费或业务咨询费超过允许扣除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如何理解 请举例
广告费计入销售费用或营业费用 不用结转吗 结转后不是没余额了么 怎么还能是以后年度结转呢 还有一问题 税户的税金可以从基本户转账么

职工教育经费和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都是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的。当年超过扣除限额部分可以结转以后纳税年度结转。
  在此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抵扣的情况,举个例子说明一下:
  如,2012年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总额100万元,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6万元。那么当年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100*2.5%=2.5万元,那么结转以后年度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6-2.5=3.5万元。
  2013年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总额150万元,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2万元。则2013年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150*2.5%=3.75万元,那么在扣除2013年当年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2万元以后,扣除限额还有余额=3.75-2=1.75万元,用这剩下的1.75万元来继续抵扣2012年度结转过来的没有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3.5万元,抵扣后,还有3.5-1.75=1.75万元没有抵扣,继续结转到以后纳税年度扣除;只要以后纳税年度当年该项扣除限额在扣除了当年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后还有余额的话,就可以用该余额继续抵扣以前年度未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

广告费,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如收入:100
广告费:30万
但是:实际只能扣15万(100*15%),这个扣除数来算所得税(非纳税额还再算哦)。

还有30-100*15=15万可以放在以后的年度里与当年的广告费用来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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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的数是计税的依据而以,非并真正的XX费用。按书上的原话并不难理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三条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第四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你按此操作就应该明白了。

你计入管理费用是没问题,但是在汇算清缴时,会按照税法要求给你纳税调整。这个就叫做税会差异,不需要进行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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