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父母未经过子女同意偷看子女周记或者作文是否属于侵犯隐私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15 22:37:56
子女17岁

侵权,子女有拥有隐私的权利。在未损害他人利益的前提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是的 不管子女多少岁 即使是10岁
未经过他们的同意
偷看其周记或者日记都是属于侵犯其隐私的行为
这是一种最起码的互相尊重
不过作文貌似不在此列

最好别看,要是你儿子一激动给你告上法庭,你也没理。

是的 不管子女多少岁 即使是10岁
未经过他们的同意
偷看其周记或者日记都是属于侵犯其隐私的行为
这是一种最起码的互相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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