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律的一些问题,请教高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06:41:38
题目:
2008年7月,金星公司向宏大公司购买A型山地车,双方约定使用飞宙轮胎厂生产的A型轮胎.宏大公司在交付第六批山地车后,因资金周转困难,无力向飞宇轮胎厂继续购买A型轮胎来组合金星公司要求的山地车.为了使宏大公司能够如期交货,金星公司直接向飞宇轮胎厂订购了一批A型轮胎,并约定由飞宇轮胎厂直接交付给宏大公司,金星公司和宏大公司也达成了协议,即宏大公司将来交付的A型规格山地车的单价中不包括这些A型轮胎的价格.飞宇轮胎厂将上述轮胎交付给宏大公司后,该批轮胎在一场意外的火灾中全部灭失.金星公司和宏大公司为这批灭失轮胎的所有权及风险负担发生纠纷.

问:这批灭失的轮胎的所有权归谁?该风险应该又谁承担?为什么?

本案事实清楚,既然是“飞宇轮胎厂将上述轮胎交付给宏大公司后该批轮胎在一场意外的火灾中全部灭失”那就是宏大公司负责,是由于他们的过错导致轮胎灭失的,应该承担所有责任。
关于轮胎的所有权应该归金星公司,是他们为轮胎付钱订购的,宏大公司只负责组装。
希望能帮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