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政府储备用地,因为拆迁未能达成一致,政府可以强制拆迁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4 07:19:56
我家的房子是集体土地用房,目前周边的商品房平均价格在5000左右,现在区政府给的拆迁标准只有每平方1520元,去掉年限折旧,只有每平方1370元,装潢费用是按照房价计划。给我们被拆迁户的安置房远离现在的地块,没有公交车,最少要等到2年后才有房子给我们,而且是要按照每平方1800元的价格补差价,我的房子也就是还要补430元的差价才能拿到手。还有一些细则也是非常不合理,比如,当前周边的住宅租金大约在600-800元一套,区,政府给我们18个月的过渡费只有3600元,超过18个月不一定能拿到房子,还是按照这个标准发放,而市里的过渡费是按照每平方每月8元的标准发放的,明显与市区的标准以及当地租金市场有很大差距。 我该怎么办呢?希望有好心人能帮助我们这些社会底层的弱势群体。

哎 没办法 官商勾结 等死吧 要不你就再做一次史上最牛逼的钉子户户

这么点小事情还拿出来讲啊,有的发就得知足了,知足常乐啊。
没有叫那些拆迁办的人骚扰你们就算很客气的了。

如果是为公共用地,你没有办法,如果是做地产开发,你可以向省市一级土地监察或土地管理部门举报,明确要求提高补偿标准。目前你要做的是收集证据,与所在村委和集体联名拒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