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异后的生活费问题,能不能去法院告父亲?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10:26:22
父母离异后虽然在一起生活了三年,但一直都是母亲支付的生活费,父亲的存折自己拿着,从不给家里,这三年下来在我们身上花的钱屈指可数,去年一年他在外面成立的新的家庭,也是一分钱都没给过我们,我今年26,我和妹妹在上大学,今年是大学最后一年,妈妈得了重病,我去找了父亲,父母当初讲好我们的生活费一人一半的,我去要生活费,他说他只负责今年一年的,他说我们在一起过的时候不管他花没花钱,都算两个人一起的,所以他只承认母亲供了我们一年的生活费,我想问问懂法律知识的好心人,我能不能去法院告父亲,赢的几率是多少?
我上学时讲好:因为前三年的生活费他都没给过,再加上现在我们的钱很紧,所以让他先给我们上学时一人拿上3000,然后每月再拿700,但是刚一个月,他又改口说我理解错了,那给我们汇的那6000是我们俩每人四个月的生活费,所以现在他拒绝给我们钱,说12月下半旬才再给我们每人汇700,可我们那三千已当学费交上了,现在身上几乎没钱了……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依法只到十八周岁,或高中教育费用。对子女年满十八周岁以后的教育费用承担,法律没有强制性的规定。26岁上大学,早已成年,家境有困难,应学会自立,主动勤工俭学,想办法减轻家庭负担。
你现在的情况告你父亲是不可能胜诉的。

因为你和你妹妹都已经年满十八周岁,是成年人了,因此你父亲在法律上已经没有继续支付你们生活费的义务了,所以你去法院告他,也不能达到目的,还是互相理解一下,虽然离婚了,也还是亲人,能尽量互相支持就支持一下吧

在你们没有离婚的情况下是容许的,当初有结婚证明吗?这个本身就是应该的,看你们这样的家庭也是比较稀少的,哎 命已啊。

可以去,
但你不能去.
自食其力,各有各的难处.更何况父子关系.
如果你读了十几年书还去告自已的父亲,依我看你这圣贤书不用读了

26了 该自己琢磨赚钱了

我虽然不是律师,但我想一定可以的(公道自在人心)
希望你妈妈的病能尽快好起来,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