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合同法案例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13:53:20
二、合同法案例题:
案情: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加工承揽合同,为甲公司定做服装1500套,加工费15万元。双方约定10月5日钱货两清。乙公司如期完成加工任务。9月25日。甲公司以资金困难为由请求乙公司先提供服装,待向丙公司收取欠款后再结清服装款。乙公司予以拒绝。10月5日,甲公司前去乙公司提货,但拒绝支付加工费,乙公司不予放货。不久,乙公司便催告甲公司尽快支付加工费,但甲公司声称:由于乙公司未能先行供货,该批服装已经过季,要求乙公司赔偿损失。12月10日,乙公司尽最大努力将服装高价变卖,但因服装过季,仅售得14万元。乙公司将变卖款冲抵加工费后,仍继续向甲公司索要1万元加工费。此时,甲公司因经营不善趋于破产。为了躲避尚未到期的A公司的20万元债务,甲公司将全部财产低价予以变卖,并将所得15万元款项赠与知情的丁公司。同时,为了逃避债务怠于行使丙公司到期债权2万元。
根据以上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1、 在甲公司要求乙公司先行供货时,乙公司是否有权拒绝?为什么?
2、 甲公司10月5日到乙公司提货时,乙公司是否可以留置该货物?为什么?
3、 因服装过季造成的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4、 甲公司将全部财产低价变卖,并将所得15万元款项赠与知情的丁公司的行为,A公司是否可以向法院主张该赠与行为?为什么?
5、 甲公司为了逃避债务怠于行使丙公司到期债权2万元,对于该行为,A公司和乙公司如何保护自己的利益?

回答如下:1、乙公司有权拒绝先行供货,因为合同约定的是同时履行。
2、乙公司有权留置货物,这是乙公司的法定留置权。
3、服装过季造成的损失应由甲公司承担,因为这是由于甲公司违约造成的。
4、A公司可以主张赠与行为无效,因为甲公司的行为属于恶意逃避债务的行为。
5、A公司和乙公司可以对甲方的到期债权行使代位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