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无信号灯的十字路口发生交通事故.该由谁负责?(具体如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02:17:08
我的车由南向北行驶,在行驶至十字约四分之三时,与由东向西的一小车相撞。当时下着小雨,我车速度不高,小车车速较高,估计在60以上。我在看见小车高速冲过来时,尽力向左方向并刹车,结果因距离太近,对方车速又高,造成我车车损约1000元多,小车损失约10000元,小车内有一人受轻伤。请问 这样的事故应该怎么判定?谢谢!
十字四个路口均为双向6车道(不含非机动车道)我是一辆扬子江牌公交车(天然汽车)对方车当时并没刹车,撞在我车的前门上。我当时因向左打方向。事故发生后,我车向左约30度停住,小车斜停在我车右前方。

根据楼主所说的事实,以及喜爱难过关法律规定,楼主应对事故负全责!

公安部颁布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2条规定:“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了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

相对于楼主来说,对方属于“右方道路的来车”,楼主应该让行。

补充答案:
楼主补充的问题,不会改变责任划分的比例

首先看 双发汽车 驾驶等一系列手续

如果都齐全的话 是对方责任要大一些

而且要看哪个是主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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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已经行使3分之2了 所以你的责任小

大车撞小车 都是大车的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