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继承财产赡养母亲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0 09:31:01
爸妈离婚,父亲把他那半财产给哥哥,母亲像把她的一半给我,我能不能继承,如果继承了,是不是我哥就没有义务赡养母亲了,母亲是不是就由我来赡养?

一,在继承法中,女儿和儿子都是老人的第一序位继承人,没有分别,赡养义务也是一样,每个子女都有赡养老人的义务。这和老人生前的财产分配不挂钩。
  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顺序: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被继承人死亡后才会发生继承,你说的这是赠予,母亲有权处分她的财产,你也有权接受赠予。子女仍有义务赡养父母,你哥对你母亲、你对你父亲仍然有赡养义务。如果子女此前也尽到了一定的赡养义务,父母与子女间的感情还没到不能挽回的地步,生前作出这样的赠予对亲情的伤害很大,应该慎重。

广东胡律师:

你和你哥继不继承你母亲的财产,在法律上你和你哥都有赡养你母亲的义务。

能继承。赡养父母是你和你哥哥共同的义务,不因继承的原因变化。

遗产继承和赡养义务,不是对应的。即使父母没有把遗产留给子女,那样子女依然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如果不赡养老人情节严重的话,是要负刑事责任的。
对于父母的遗产,如果没有遗嘱的话,就按法定继承。法定继承人为父(母)的父母、父(母)的配偶,配偶是指登记的、子女(你和哥哥),平分。

晕,只是离婚,又不是去世,为什么用到“继承”这个词呢?

是不是你父母赠与你们什么东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