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一级的地税局可以向同级财政部门领购罚没票据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00:26:25
市级的财政部门向同级的地税局发放罚没统一收费收据,请问合理合法吗?有何法律依据?
第十六条除全省统收统支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实行行政垂直领导的机构使用收费、罚没票据,由省直有关业务部门统一向省财政收费管理机构申报印制、购领外,其它收费、罚没票据一般实行由财政收费管理机构自上而下逐级发售的办法。

地税是实行的垂直领导。

如果地税局有罚没许可证就可以领用罚没票据。财政的罚没票据只给有执罚权且有罚没许可证的单位领用。

这是合理的。

财政部门是可以对于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的。

不太确定!按理应该可以吧,难不成同级别的就不能有赏罚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