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认算不算承诺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7 22:18:59
关于债权法中的合同之债,必须要经过要约和承诺阶段,那么若一方当事人表示默认,既没有做任何表态,那算不算是承诺?

不算承诺。因为要约有明确的时间限定,在此期间内作出承诺才算要约有效,沉默是无效的,超过时间要约应当自动解除法律效力。
希望能帮到你。

一般不能,合同是双方的真实的意思表示才有效力,原则上必须明示的表示行为(如:不要式合同中的口头承诺、交付等行为,要式合同中签字、萘印、盖章、登记等行为)才能明了对方的意思表示,仅仅有合约的内心深处的意思(如不反对、默许),没有表示行为,不能构成完整的意思表示。

即使合同法中有些特殊的交易习惯一般也是一种表示行为。如:长期交易的合作伙伴,一方按照之前的交易习惯送货,对方接受的行为也是一种表示行为,这种接受交付的行为,不能认为是默认,而是一种行为。

比如:合同法中一方在寄送合约给对方的时候,写明如果不否认就认为是同意合同内容,这种条款在合同法上是没有约束力的,对方即使没有任何回应,也不构成承诺。

如果你说的默认包括默默接受交付的行为,则有可能基于交易习惯而成为承诺。否认一般不可能成为承诺。缺乏表示行为不可能构成意思表示,也就不可能构成承诺。

双方原先对默许达成协议的话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