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代表处注销流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13:24:45
外资代表处,设立8个月,现准备注销,程序不太清楚,而且有一个小问题不知道要怎么处理

1,公司从开立之日起未开设银行帐户,所以税审不知道可不可以通过。
2,帐目只能是查询记帐凭证,因为是外资代表处,所以记帐形式是流水帐,按经费支出换算出入缴税的。有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3,所以按上面的情况,注销时税审能不能通过而且用不用到税局打点,是小公司,只有一个首代在工作。

然后注销流程是什么?
是先地税再国税再工商吗?地税和国税和工商各别提交什么材料?

请大家给予我帮助,实在是没接触过,一头雾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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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公司注销流程如下: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
二、办理需提交材料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下载网址:武汉市工商局门户网站http://www.whhd.gov.cn/或武汉市外商投资联合办公中心网站http://www.servicenter.gov.cn/whws/index.do
2、原审批机关同意注销的批准文件
经营期限已满、法院裁定解散、破产的、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设立许可或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毋须提交。
3、依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做出的决议或决定,决议或决定的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应当一致。法院裁定解散、破产的,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设立许可的,应当分别提交法院的裁定文件、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或吊销设立许可的决定。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4、经依法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应包括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5、税务和海关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6、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7、营业执照正、副本;
注: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以上所提交的文件若用外文书写,需提交中文译本,并加盖翻译单位印章。
三、办理程序
公司按要求备齐资料——工商受理人员初审——工商审